为鼓励民办教育出资人,省教育厅规定,对非营利性民办院校,公共财政通将过定额补助、项目补助、专项奖励等多种方式对非营利性民办院校给予更多支持,从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教育,尽快形成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现征集公众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出资人奖励政策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望广大民众踊跃参与,有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市教育局邮箱:.
德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