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段学生2024年寒假项目式学习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2024〕7号)要求,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报送的案例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进行异议期公示。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来电、发电子邮件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邮件请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4年4 月22 日至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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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4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