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初中寒假公益行动的通知》(德教科研函〔2023〕2号)要求,德州市教科院组织开展了寒假公益行动的评审工作,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来电、发电子邮件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邮件请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不含周末)
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 2310061
电子邮箱:
附件:
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