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遴选首批德州市“名师引航工作室”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申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市教科院组织专家审核遴选等环节,拟确定首批德州市“名师引航工作室”100个,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2388601或者致函dzsjykxyjy@dz.shandong.cn,进行实名反映。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