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遴选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实验基地的通知》(鲁教科院函〔2022〕117号)要求,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于12月5日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教研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遴选。现将遴选结果(见附件)进行异议期公示。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来电、发电子邮件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邮件请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6日至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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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