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开展德州市教体系统师生优秀书画作品评选的通知》(德教科研〔2022〕29 号)要求,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于2022年11月19日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市、区)提交的师生书画作品进行了评选。现将评选结果(见附件)进行异议期公示。
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来电、发电子邮件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邮件请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30
公示电话:0534-2320727
电子信箱:fanhuiqun@dz.shandong.cn
附件:
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