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推荐2021年度“双减”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依据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报了推荐人选,经严格审核,评选出49名拟表扬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3月28日—4月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4-2282517;邮箱:dzssjbgs@163.com。
附件: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