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教体局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荣获“德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决定指出,2015 年第四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各族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各民族在德州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一大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决定指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进一步发挥模范作用。
下一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指示要求,积极主动工作,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